泥水工小李帮人盖房伤了左眼,经鉴定为九级伤残,谁该对他负责?
近日,同安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索赔案,小李将发包者和包工头告上法庭,要求两人共同做出赔偿。
法庭上,发包的业主林先生称,小李是包工头黄某雇佣的工人,应由工头负责,不应该让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同安法院审理后认为,黄某作为雇主,没有施工资质,未能为小李提供安全的施工操作环境,存在主观过错,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而林先生作为发包者,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黄某,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因此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黄某应赔偿原告小李经济损失12万多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;而发包者林先生也要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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